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广州地铁携带物要求

禁止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三)其他枪支:钢珠枪、道具枪、发令枪等。

(四)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一)弹药:各种炸弹、炮弹、地雷、手雷、手榴弹等。

(二)爆破器材:各种火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及含有炸药的成品、半成品装置等。

(三)烟火制品:各种烟花爆竹、发令纸,各种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各种含有焰火药的玩具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

准》的单(双)刃刀及其他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弓、弩、防卫喷雾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一)高压气体容器:各种用于盛装高压气体的气瓶。包括氢气瓶、氧气瓶、氮气瓶、氦气瓶等。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三)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四)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

(五)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六)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七)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蚀性物品:盐酸、氢氧化钠、汞(水银)、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Metro)是中国大陆第三大城市——广州市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也是国际地铁联盟(CoMET)的14个成员之一,首条线路于1997年6月28日开通,广州也成为中国大陆第四个开通并运营地铁的城市。

截至2018年4月26日,广州地铁共有13条运营线路,总长为391.6千米,共206座车站,开通里程居中国第三,世界第四,日均客流量预计达820万人次,日最大客流1002.57万,其中一、二、三、五号线客流均超过120万。此外,三号线(含北延段)244万、四号线50.8万、六号线105.3万、广佛线40万,上述线路客流均为历史最高水平。运营服务可靠度排名第一、车站犯罪事件发生率连续三年最低、运能利用率及行车正点率排名第三。

广州地铁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负责营运管理,并且还是广佛地铁的实际建设及营运者,因此广州地铁的服务范围亦延伸至佛山市。

广州地铁的运营时间

广州地铁的运营时间为06:00-23:30。广州地铁是服务于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和珠江三角洲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版统,广州地铁权是国际地铁联盟(CoMET)的成员之一,其第一条线路广州地铁1号线1997年6月28日正式开通运营,使广州成为中国内地第四个、广东省首个开通地铁的城市。

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2)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扩展阅读

管理规章:广州地铁的管理规章为《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和《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其中,《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57],《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坐守则》自2016年11月11日起施行。

车辆设施:广州地铁全线(包括广佛地铁、广州地铁APM线)总共有485列地铁列车,分为A、B、L、APM四种类型,主要生产厂商有长客庞巴迪、中车株机、中车大连、中车四方、庞巴迪等。

车票价格:广州地铁(除广州地铁APM线外)实行“实行里程计价、递远递减”的计程票价:起步4千米以内2元;4至12千米范围内每递增4千米加1元;12至24千米范围内每递增6千米加1元;24千米以后,每递增8千米加1元。广州地铁APM线实行票价2元的单一票制。

广州地铁可以带酒不

广州地铁可以带酒,酒不是禁带品。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三)其他枪支:钢珠枪、道具枪、发令枪等;

(四)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一)弹药。

(二)爆破器材。

(三)烟火制品。

(四)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一)管制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弓、弩、防卫喷雾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一)高压气体容器。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三)易燃液体。

(四)易燃固体。

(五)自燃物品。

(六)遇湿易燃物品。

(七)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蚀性物品:盐酸、氢氧化钠、汞(水银)、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3)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扩展阅读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七条 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一)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或者未经许可派发印刷品;

(二)在车站、站台、列车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在车厢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上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

(四)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

(五)在禁止吸烟区域内吸烟;

(六)在车站、站台或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内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七)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制度,接受乘客对违反运营服务规范行为的投诉。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十日内作出答复。乘客对答复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乘客投诉之日起十日内作出答复。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将乘客投诉及处理情况汇总,并定期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拍摄电影、电视剧或者广告等,应当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同意。

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

1、符合规定的折叠自行车是可以带进地铁的。

2、相关规定如下,『广州地铁乘坐守则』:
第十条 : 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2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3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车费。携带行李总重量20公斤以上30公斤以内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1.3米以上、1.6米以内的,应加购2元的行李票;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的,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3、第二十二条第 (九)小条规定禁止携带自行车及手推车乘车,但符合本守则第十条携带行李规定的除外.

(4)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扩展阅读:

广州地铁乘坐守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票务管理,维护地铁乘坐秩序,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实施管理活动以及乘客乘坐广州地铁,应当遵守《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及本守则的规定。

第三条本守则在地铁车站内公布,乘客持地铁车票进入地铁付费区,即表示已知有关规定并同意遵守。

第四条本守则所称票务规则,是指乘坐地铁的收费标准和票务处理原则等规定。

本守则所称乘车规则,是指广州地铁设施范围内的乘客及其他人员应当遵守的治安管理、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规定。

第二章 票务规则

第五条广州地铁线网票价按里程分段计价:起步4公里以内2元;4至12公里范围内每递增4公里加1元;12至24公里范围内每递增6公里加1元;24公里以后,每递增8公里加1元。珠江新城旅客自动输送系统实行票价2元的单一票制。

第六条除第五条票价收费标准以外的特殊收费及票价优惠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及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公告。

第七条乘客凭有效车票进入地铁付费区,实行一人一票制,乘客应使用同一张车票进、出闸,一张车票不可多人同时使用。

第八条单程票在地铁车站发售,乘客当天在发售站进站乘车有效。

第九条乘客在同一车站进出闸,单程票由闸机回收,持其他车票的乘客支付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

第十条 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车费。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的,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第十一条对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的乘客,按出闸站的线网最高单程票价收取车费,已在无效车票上扣除的金额不计算在内。属于单程票的,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予以回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持无效车票乘车:

(一)使用的车票信息资料非经车票发行人允许进行了涂改、删除或损坏;

(二)使用逾期车票;

(三)使用车票者的身份与车票种类及车票所示信息不符。

第十二条一名成年乘客可免费带一名身高不超过1.2米的儿童;所带的儿童超过1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身高超过1.2米的儿童须凭有效车票乘车。

第十三条乘客每次乘车从进闸到出闸的有效时限根据线网允许的最远乘车里程、列车的速度及乘客候车、换乘所需的合理时间确定,具体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在各车站公示明确。

超过有效时限的,乘客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车费,但因广州地铁运营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十四条乘客所使用的车票,不足以支付所到达车站的实际车费时,须补交超程车费。

第十五条乘客乘坐一个车程既超时、又超程的,须按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补交车费,但因广州地铁运营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十六条车票已在闸机上验票而乘客未进闸的,可在20分钟内在验票站免费处理。超过20分钟乘客未进站的,单程票作废由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予以回收,其他车票按所使用车票种类的最低单程票价支付车费,但因广州地铁运营方面的原因导致的除外。

第十七条进闸时没有在闸机验卡区正常感应的车票(即没有进闸记录),持单程票的以发售站为出发站支付车费,持其他车票的乘客应向车站说明出发站名称等情况,由车站按其所持车票种类收取车费。

第十八条已购买的单程票没有进闸记录且票内信息能被读取,自购买之时起不超过30分钟的,乘客可以在发售站办理退票。单程票在售出30分钟后一律不办理退票。

第十九条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应当接受其发行且准许使用储值车票的退票申请,在收回车票后将押金退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押金:

(一)车票芯片损坏;

(二)车票上有孔、缺边、缺角;

(三)票面被涂写或张贴异物;

(四)票面有裂痕或有明显的折叠、刻划、扭曲痕迹;

(五)票面有无法清除的污渍。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按前款规定办理储值车票退票手续,按车票所储存信息或车票票面号码能查询到车票余值的,应将余值退还。车票所储存信息失效并且票面号码不能识别的,视为没有余值。

第三章乘车规则

第二十条不得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车站或其他地铁设施:

(一)枪械弹药和管制刀具,但国家安全、军务、警务、海关等特种人员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除外;

(二)宠物、家禽等动物,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除外;

(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

(四)气球以及锄头、扁担、铁锯、铁棒、压力容器等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或影响地铁设施安全的物品。

第二十一条在车站(含站台)、列车或其他地铁设施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追逐打闹、滋事斗殴;

(二)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等;

(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其它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四)强拉车门或屏蔽门,阻止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强行上下车;

(五)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输;

(六)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七)损害、毁坏地铁设施或擅自移动、遮盖地铁设施范围内的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八)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等设施投掷物品;

(九)携带自行车及手推车乘车,但符合本守则第十条携带行李规定的除外;

(十)其他危害地铁设施安全或影响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乘客应当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车站(含站台)、列车或其他地铁设施内有以下行为:

(一)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或者未经许可派发印刷品;

(二)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

(四)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五)兜售物品或进行其他营销活动;

(六)躺卧、踩踏座席;

(七)在列车上进食;

(八)使用滑板和溜冰鞋;

(九)其他影响地铁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身高1.2米以下儿童必须由成年人陪同进站乘车;对于因服用酒精、药物或其他原因而神志不清者,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可以酌情决定禁止其进站乘车或要求有其他的成年人陪同。

第二十四条乘客搭乘地铁设施范围内自动扶梯时,应站稳,握好扶手;同行人应照顾好儿童和老人;不得在扶梯上打闹、奔跑。

第二十五条乘客应在站台黄色安全线内侧排队候车,在车停稳后依次上车;乘客候车时应照看好所带小孩;禁止在站台边缘与黄色安全线之间行走、坐卧、放置物品或倚靠屏蔽门。

列车到达终点站后,乘客应当下车,不得在车厢内逗留。

第二十六条禁止在车站、列车内互相推挤,乘客应注意自我保护,防止掉下站台或被列车挤伤。

第二十七条上下车时,乘客应留意列车与站台间的空隙,当列车与屏蔽门出现灯闪铃响时,停止上下车。乘客不得手扶列车车门或挤靠车门。

第二十八条地铁客流量激增,严重影响运营秩序,可能危及运营安全时,广州地铁可以采取限制客流的临时措施,乘客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第二十九条发生自然灾害、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时,乘客应保持镇静,听从广州地铁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打开车门强行下车。

第三十条广州地铁工作人员依法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运输安全检查,乘客应予配合。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守则所称车票,是指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发行的车票、已与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签订协议准许在广州地铁使用的车票以及准许在广州地铁使用的纪念票等特别车票。特别车票的发行公告在票务方面有特别规定的,适用特别规定。

本守则所称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是指出闸站到地铁线网中可到达车站的最高单程票票价。

本守则所称以内,均包含本数。

第三十二条本守则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原《广州地铁乘坐守则》(穗建法〔2009〕1196号)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网络:广州地铁乘坐守则

广州地铁能带啫喱水吗

广州地铁能带啫喱水,啫喱水不是禁止携带物品。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三)其他枪支:钢珠枪、道具枪、发令枪等;

(四)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一)弹药:各种炸弹、炮弹、地雷、手雷、手榴弹等;

(二)爆破器材:各种火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及含有炸药的成品、半成品装置等;

(三)烟火制品:各种烟花爆竹、发令纸,各种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各种含有焰火药的玩具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单(双)刃刀及其他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弓、弩、防卫喷雾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一)高压气体容器:各种用于盛装高压气体的气瓶。包括氢气瓶、氧气瓶、氮气瓶、氦气瓶等;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三)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四)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

(五)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六)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七)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蚀性物品:盐酸、氢氧化钠、汞(水银)、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5)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扩展阅读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十九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运服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保持出入口、通道的畅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消防、疏散等各类指引导向标志。

城市轨道交通出入口的导向标志应当由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统一设置。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与出入口合建的周边物业范围内设置导向标志的,周边物业的所有人、使用人应当配合。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在车站醒目位置公布首末班车行车时间、列车运行状况提示和换乘指示。列车因故延误或者调整首末班车行车时间的,应当及时向乘客告示。

第二十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城市轨道交通治安保卫和消防的义务:

(一)组织治安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预防危害公共安全和扰乱轨道交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对在城市轨道交通范围内的治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治安、消防防范义务。

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输;

(二)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者其他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三)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等;

(四)强行上下车;

(五)不按规定购票乘车,经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追索后仍拒付票款;

(六)其他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秩序的行为。

广州城市轨道交通 交通疏解需要哪些规范和验收标准啊

1.大型国道至少保留双向一车道通行(如广汕路的植物园,柯木塱,高唐石),2.小道路要保留内2米路宽足够小车通过(一德容路站),3.地铁施工范围外出现塌方的面积不可超过20个方(文化公园站,黄花岗站),4.验收标准,换乘,换乘通道不得超过2km,换乘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杨箕站,东山口站,区庄站),5.车厢内人均占有空间不得少于0.15立方(比如1号线.2号线.3号线.5号线.8号线)

广州地铁的相关法规

广州地铁执法基础依据的是《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及《广州地铁乘坐守则》,前者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后者在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

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广州地铁限制多高的物体进入就是说不能拿长过多少米的东西进入地铁

广州地铁限制并没有具体规定限制拿多少米的物体进入地铁,但限制了乘客携带的物品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6米。

《广州地铁乘坐守则》中规定:

第十条 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车费。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的,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第二十条 不得携带以下物品进入车站或其他地铁设施:

(一)枪械弹药和管制刀具,但国家安全、军务、警务、海关等特种人员持有效证件执行公务的除外;

(二)宠物、家禽等动物,但正在执行公务的专用动物除外;

(三)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

(四)气球以及锄头、扁担、铁锯、铁棒、压力容器等可能危及乘客人身安全或影响地铁设施安全的物品。

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8)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扩展阅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乘客运输安全检查的通告》中规定:

第二条 城市轨道交通营运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应设备,对进入的乘客、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人员应当统一着装并佩戴安全检查标志。乘坐本市轨道交通的乘客应当自觉维护安全检查秩序,接受和配合安全检查,服从安全检查人员管理。

对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坚持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物品的乘客,安全检查人员有权禁止其进站乘车或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 乘客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检查人员报请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携带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物品的;

(二)携带疑似法律、法规明令禁止携带物品的;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强行进站或者其他扰乱安全检查秩序的。

广州地铁能带酒吗

广州地铁可以带酒,酒不是禁带品。

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的具体物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

(一)公务用枪: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二)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三)其他枪支:钢珠枪、道具枪、发令枪等;

(四)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二、爆炸物品类:

(一)弹药:各种炸弹、炮弹、地雷、手雷、手榴弹等;

(二)爆破器材:各种火药、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及含有炸药的成品、半成品装置等;

(三)烟火制品:各种烟花爆竹、发令纸,各种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各种含有焰火药的玩具等;

(四)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三、管制器具: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符合《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单(双)刃刀及其他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弓、弩、防卫喷雾器等。

四、易燃易爆物品:

(一)高压气体容器:各种用于盛装高压气体的气瓶。包括氢气瓶、氧气瓶、氮气瓶、氦气瓶等;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

(三)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

(四)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

(五)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六)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七)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五、毒害品:氰化物、砒霜、剧毒农药等剧毒化学品以及硒粉、苯酚、生漆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毒害品。

六、腐蚀性物品:盐酸、氢氧化钠、汞(水银)、氢氧化钾、硫酸、硝酸、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或注有碱液的)等具有可燃、助燃特性的腐蚀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八、传染病病原体: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

九、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广州地铁可以带自行车进去吗(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

(9)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扩展阅读

《广州地铁乘坐守则》中规定:

第十条 每位乘客可以携带总重量不超过30公斤且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不超过1.6米的行李,不需另付车费。总重量超过30公斤或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超过1.6米的行李的,一律不得携带进站乘车。

第二十一条 在车站(含站台)、列车或其他地铁设施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追逐打闹、滋事斗殴;

(二)攀爬或者翻越围墙、栏杆、闸机、机车等;

(三)擅自进入轨道、隧道或其它有警示标志的区域;

(四)强拉车门或屏蔽门,阻止车门或屏蔽门关闭,强行上下车;

(五)非法拦截列车,阻断运输;

(六)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安全装置;

(七)损害、毁坏地铁设施或擅自移动、遮盖地铁设施范围内的安全消防警示标志、疏散导向标志、测量设施以及安全防护设备;

(八)在轨道上放置、丢弃障碍物,向列车、机车、维修工程车等设施投掷物品;

(九)携带自行车及手推车乘车,但符合本守则第十条携带行李规定的除外;

(十)其他危害地铁设施安全或影响运营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乘客应当自觉维护车站和列车整洁,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不得在车站(含站台)、列车或其他地铁设施内有以下行为:

(一)停放车辆、堆放杂物、摆设摊档或者未经许可派发印刷品;

(二)吸烟、随地吐痰、便溺、乱吐口香糖,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三)乱刻、乱写、乱画、乱张贴、悬挂物品;

(四)乞讨、卖艺、捡拾垃圾;

(五)兜售物品或进行其他营销活动;

(六)躺卧、踩踏座席;

(七)在列车上进食;

(八)使用滑板和溜冰鞋;

(九)其他影响地铁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身高1.2米以下儿童必须由成年人陪同进站乘车;对于因服用酒精、药物或其他原因而神志不清者,广州地铁工作人员可以酌情决定禁止其进站乘车或要求有其他的成年人陪同。

第二十四条 乘客搭乘地铁设施范围内自动扶梯时,应站稳,握好扶手;同行人应照顾好儿童和老人;不得在扶梯上打闹、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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