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地铁入口经常有警察检查乘客的身份证(地铁站警察搜查程序)

地铁站内警察让你出示身份证,用警察随身携带的机器查看,如果拒绝出示,警察有权利搜身吗

警察查验身份证必须配合,这是《身份证法》规定的。如果拒绝出示身份证,虽不一定搜身(可以随便找个借口就能搜身),但,可以将你带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为什么地铁入口经常有警察检查乘客的身份证

中华人民来共和国居民身源份证法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

从以上法律规定来看,警察查身份证是有依据的。

作为警察自身来说,他不可能所有人都去查,他只能凭主观判断,认为有可疑时,他就查那个人。

当然,你可以先要求他出示他的工作证件,如警察证,工作证等。你也可以先查他。

警察入户搜查需要什么

需要出示搜抄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也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搜查的对象、地点以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1)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是侦查人员,即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侦查人员;
(2)搜查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
(3)搜查的地点包括上述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点;
(4)搜查的程序有四:
一是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
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

为什么每次坐地铁警察都会查我身份证怎么做

估计你和什么人撞脸了,而警察正在找这个人.
这个只能说运气不好,警察也是在履行职责,而且他们有这个权力
只能记着带身份证,过一段警察找到人了,或者和你熟悉了,就不会查了

警察对于搜查房屋的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二百零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第二百零七条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的,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一)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二)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三)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四)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五)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第二百零八条进行搜查时,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第二百零九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搜查笔录》,由侦查人员、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地铁火车站查身份证的警察是根据什么来查

没有太多根据来,有根据自就直接上铐子了。
进站排队就是拿身份证刷一下,随后身份信息就由电脑对比,从数据库里找不到你就没事。
流动的就是,巡逻值班有警务通,或者看见某人长得比较可爱、或者有追逃任务,看你可疑,就拦下来查一下。没准瞎猫还真是碰上死耗子。

警察搜查需要哪些证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版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权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警察搜查 需要出示搜查令吗怎么举报这种行为

需要出示搜查令和警官证,手续不全搜不到他们要的东西的话,到县级或市政府上访或法院起诉民警闯民宅,协商赔偿。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搜查,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必须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执法人员必须穿着制服,要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物品、住宅进行搜查,还得有《搜查证》。

司法重在证据,事先没有获得相关证据,嫌疑对象又不是正在实施犯罪活动,仅凭“形迹可疑”的主观臆断和“我是警察”的权威而随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不适用前款规定。

检查公民住所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但是,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立即检查。

为什么地铁入口经常有警察检查乘客的身份证(地铁站警察搜查程序)

(8)地铁站警察搜查程序扩展阅读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搜查应当遵守的法律程序: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依法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非法搜查他人人身或住宅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搜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侦查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搜查证。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07条的规定,紧急情况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参考资料:网络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警察入户搜查需要什么

需要出复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制留时遇紧急情况,也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依据: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搜查的对象、地点以及程序作了明确的规定:
(1)享有搜查权的人员是侦查人员,即经合法授权或批准依法对刑事案件执行侦查、预审等任务的侦查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侦查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案件的侦查人员;
(2)搜查的对象为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证据的人;
(3)搜查的地点包括上述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点;
(4)搜查的程序有四:
一是出示搜查证。在一般情况下,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除非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紧急情况,才可以无证进行搜查;
二是要求被搜查人或其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在场;
三是只能由女工作人员搜查妇女的身体;
四是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员或他的家属、邻居或其他见证人共同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符合上述规定的搜查,即为合法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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